星期一, 三月 29, 2010

读书笔记——《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2)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马关条约签订于1895年4月17日,但台湾军民不愿降伏于日本,于5月25日宣布成立台湾民主国,台湾巡抚唐景崧出任总统。台湾民主国先建都台北,后随着日军登陆退据台南,日军于同年10月21日进入台南,台湾民主国宣告失败。

台湾民主国是台湾近代史上的重要事件,本书作者认为,台湾民主国是台湾历史上第一个以台湾为领土的独立国家。我认为把台湾民主国视作独立国家过于牵强,首先,在台湾民主国成立的4天后即5月29日,日本近卫师团就在台湾登陆,此后民主国势力节节败退,到完全失败仅仅过了150天,很难说这是一次成功的独立运动,因为其政府根本没有对治下的领土和人民实施有效的管辖。其次,民主国与清朝的关系也十分暧昧,唐景崧和在其内渡大陆后接替他的刘永福都不是台湾人而是清政府派往台湾的官员,失败后也都相继逃回大陆。民主国独立时宣称"伏查臺灣為朝廷棄地,百姓無依,惟有死守,據為島國,遙戴皇靈,為南洋屏蔽。"、"恭奉正朔,遙作屏籓"(转引自wiki百科),与其说是独立不如说是抗日的权宜之举。最后,也没有证据表明台湾民主国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16年后,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建立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采取承认一切清政府对外条约的立场,构成了对清朝的继承。但台湾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前就已割让给日本,作者因此认为台湾无法被继承。这点我同意作者的观点,但是既然中华民国政府和清朝政府代表了同一个中国,那么开罗宣言中要求日本把台湾"归还"中国的主张就应该是完全合理的。(二战中及二战后的情况作者在后面还花了很大篇幅讨论)

作者还对目前两个"中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的态度做了总结,(这里的中华民国政府主要还是指写作时的国民党一党政府,而非台湾目前的政府)。对于两党政府相近的主张,一般人都耳熟能详了:
i. 历史上,台湾是中国领土
ii. 台湾住民是中国人
iii. 马关条约无效
1) 在日本胁迫下签订,故无效
2) 37年中日战争爆发、41年中国对日宣战,根据国际法,所签条约无效
iv. 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台湾归还中国
v. 日本投降文书确认接受波茨坦宣言
vi. 中国政府抗战后对台湾进行接收,台湾为中国一省
vii. 联合国对中国领有台湾无异议

中华民国政府还有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的主张,但这些主张主要是因为涉及了"中国"的代表权的问题而不被后者接受:
i. 国大代表一直包括台湾和大陆各省代表
ii. 旧金山和平条约
iii. 日华和平条约
iv. 美华共同防御条约
v. 时效(45年后在台湾行使主权超过三十年且国际上无异议)

对于这些观点,作者后面都做了详细讨论。(历史问题已在前面讨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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